房地产的自查报告范文
房地产的自查报告范文篇1 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自查报告 XX市房产管理局: 根据3月7号下发的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公司从3月7号—12号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自查计划和日程安排。 3月7日—3月8日,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开发、建筑、销售、物业经理、督查室、办公室主任为组员的自查小组,于3月7日上午开会强调学习关于《通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于当天下午和3月8日组织员工学习了《通知》精神和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本次自查自纠活动额目的、内容和重要性。 3月 9日&md ……此处隐藏3538个字…… 手段营造楼盘旺销氛围、哄抬房价以及用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预售商品房的行为; 5、本公司不存在不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预售以及一房多售的行为; 6、本公司不存在“投机性炒房”、“假退房真转让”等变相炒房行为。 7、我公司不存在商品房销售面积不足问题; 8、我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我公司不存在虚假和不规范广告行为; 10、我公司保证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存在不按保证书承诺条款承担保修责任行为。 (四)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 1、我公司在售楼部现场按照统一样式将《关于商品房销(预)售有关规定的公告》、《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公告》、《晋城市商品房销(预)售“五证”公示牌》、《晋城市商品房成本、利润和税金公示牌》及《晋城市商品房产权交易相关税费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 2、 我公司在售楼部醒目位置放置统一式样的《晋城市商品房“一套一标价”公示牌》、《晋城市商品房分户公摊面积公示牌》。 (五)商品房销售从业人员情况 1、 所有在售楼盘中,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具备房地产销售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2、 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不存在为购房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而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行为; 3、 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不存在泄露或者不当使用购房人(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