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
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 区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组发﹝20xx﹞53号)要求,现将我镇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xxx镇党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及时组织专题党委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要求领导干部规范自身行为,进一步督促配偶、子女廉洁自律。二是通过机关工作例会,再次组织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等认真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明确了纪律要求与自查任务,要求领导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严于律己,严格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认真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纠,集中承诺 根据工作要求,我镇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本人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承诺,并认真填写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请承诺书”,对“本 ……此处隐藏112个字…… 则,自觉遵守,严于律己,严格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认真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纠,集中承诺 根据工作要求,我镇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本人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承诺,并认真填写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请承诺书”,对“本人及配偶、子女没有违规经商办企业”、“本人未违规在私营企业持有股份”、“自愿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等作出承诺、签字。 三、贯彻落实,接受监督 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宣传和教育的基础上,对我镇在职领导干部及离退休干部“靠山吃山”,以及领导干部本人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过程中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违规在私营企业持有股份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填写“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统计表”,由镇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分别审核签字后,在镇信息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社会大众的监督。目前,我镇未发现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子女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也未发现领导干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子女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特此报告。 中共xxx市xxx区xxx镇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