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非公有制经济有哪些
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领导,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椐中央和省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迅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至2004年8月止,全市有私营企业2589户,外商投资企业432户,个体工商户65167户,民办非企业单位240间,社团、中介组织356家,从业人员达16.2万人(其中有党员3218人),生产总值和税收均占全市40%以上。但从目前现状看,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仍相对滞后于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同时,从发展趋势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的深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的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我市到2005年底前处于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均要实行转制,民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会有更大发展,必将成为今后我市经济的主体,党的工作如不及时加强跟进,滞后效应将会越来越明显
。对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务必保 ……此处隐藏1689个字…… 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今后,要以抓党组织的组建为基础,不断壮大党的工作力量,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力争至2005年使从业人员5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100%有党员,10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基本有党组织覆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使越来越多的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把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管理机制
1、加大党组织的组建力度。要按照《党章》规定,本着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坚持“应建必建”的原则,凡是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社会组织(社团、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都应及时建立党组织。一般情况下,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支部;超过或接近50名党员的,应建立党总支;超过或接近100名党员的,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建立基层党委。
在组建方式上,要按照“就近、可行、好管、管好”思路和坚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健全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采取:一是独立
1/5 1234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