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清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查清办公用房底数。根据办公用房管理政策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 (二)妥善处置存在问题。审核确认办公用房使用状况,按照中办发〔20xx〕17号文件要求,区别不同状况妥善处理超标、多占和违规出租(借)等问题。 (三)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三、清理范围、资料和标准 (一)清理范 ……此处隐藏1951个字…… nfotextkey>报告,并上报市办公用房清理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效能风暴行动、打造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资料,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重要好处,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龙杰负总责,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段登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文辉具体负责,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发改局负责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从严控制审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县办公用房清理办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统计汇总工作;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编办、县督查考核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推进清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要加强领导,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专项清理的范围资料、核算标准和时间安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有关人员个性是领导干部的职责,做到资料齐全、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职责明晰、有据可查。填表人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职责,审核领导对上报报表负主要领导职责。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要透过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