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相关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相关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相关工作的督查通知》要求,民政局高度重视, 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任务,并狠抓落实。现就工作开展情况如下汇报: 一、加强新型社区建设,保障群众民主权利 (一)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步伐,积极开展争创“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活动。20xx年1月,我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积极开展 “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农村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修订完善农村社区各项制度职责,各社区的公示栏、标牌、标识进行了规范统一,规范农村社区名称,将全市187个村全部更名为社区,并对印章、吊牌进行了统一更换。通过争创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我市农村社区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达到了创建标准。目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迎接民政部对我市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rdq ……此处隐藏2353个字…… 请医疗救助57户,申请教育救助45户)。低保收认定工作的开展,积极拓展了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范围,使城乡困难家庭充分享受到了国家政府的优惠待遇。三是建立健全了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81元/人·月,实行分类施保,差额、全额补助(城市散居三无30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39元/月·人,实行分类施保,差额补助。为实现同一区(市)县统一城乡低保标准的总体要求,我市分三年全面统一城乡低保标准,20xx年8月将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1720元/人·年(143元/人·月)提高到183元/人·月;20xx年8月由183元/人·月提高到239元/人·月;20xx年8月由239元/人·月提高到281元/人·月。 20xx年8月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原170元/人·月提高到220元/人·月,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仍执行400元/人·月。 (二)实行统一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偿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今年,是新制定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新《条例》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做了重大调整,实行城乡一体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按照新《条例》要求,统一了城乡退役士兵安置补偿标准。按照《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成办发[20xx]62号文件精神,我市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发放,按照不低于入伍前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