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基层人民法院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摘要:主要围绕基层人民法院,如何按照中央关于建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败体系的要求,不断研究、探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如何逐步建立完善“自我、法院、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廉政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加强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打造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推动基层法院工作走在前列。
近年来,基层法院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有不到位的地方,院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与审判工作结合的还不够紧密,措施办法还比较单一,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一些庭室领导只抓业务不抓管理,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老好人”思想作怪,对干警和部门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够强,面上提要求多,具体抓落实相对较少,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够丰富,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主要精力放在抓业务上,抓廉政工作力度不够,效果不佳。因此,如何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迫在眉睫。
一、强化自身监督,塑造清正廉明的司法品格。
坚持从加强干警的自身修养着手,以强化自我监督为主线,通过干警的自我提醒、自我激励,使廉政规范和反腐倡廉要求入脑入心,内化为全体干警的 ……此处隐藏5061个字…… 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实施方案》,定期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通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定期邀请他们参与旁听庭审、观摩执行,并建立固定联系制度,主动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自人大和政协的建议和提案,按照“两见面”、“两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认真办理,按时办结;对人大和政协批转的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质询事项,做到专人负责,逐件落实,限期办理。
(二)健全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调整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义务廉政执法监督员,与区人大、区政协推荐的廉政执法监督员一起,共同负责全方位监督干警的执法行为及业外活动,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不断强化社会监管力度。
(三)建立执行工作监督委员会机制。通过出台《执行工作监督委员会工作章程》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使监督委员会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整改和处理;通过聘请24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政府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担任监督委员会委员,定期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开展监督活动。
(四)完善公开廉政监督机制。通过在立案大厅设置廉政举报箱、向社会公布16个内设机构的公开廉政监督电话、公开廉政举报邮箱等形式,将全部的司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坚持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和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院领导与当事人接触途径,提前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地处置措施。定期召开律师座谈会,并在纪检监察部门设立律师联络点,畅通律师的举报渠道。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定期组织驻青新闻媒体座谈,自觉接受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