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简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被提到新的高度,党的制度不断加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X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要将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之中。为加快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十八大以来,D制定或修订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包括哪些?为什么党内法规制度有的叫党章,而有的叫准则、条例、意见呢?它们有什么区别呢?效力高低又如何呢?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党内法规,二是党内规范性文件。
一、党内法规
根据2013年中央制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所以,党内法规的制定机关是特定的,只包括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些涉及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各级组织的产生、组成和职权,党员义务和权利方面的基本制度,党的各方面工作的基本制度等由于其重要性、权威性更高,需要党的中央组织来制定,被称为中央党内法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就其职权范围内有关事项制定党内法规。
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 ……此处隐藏1658个字…… 定、办法、细则效力依次递减。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所有其他党内法规都不得与党章相违背,可见党章的重要性及在党内法规中的至高地位。而“准则”与“条例”效力低于党章,是党内法规的主干,这就是为什么中央制定的党内法规以“条例”居多。
二、党内规范性文件
根据2013年5月27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规范性文件是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X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都属于党内规范性文件。
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制度治党,加快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