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集聚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促进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升级,依据国家、相关省市、行业(协会或学会)有关技术创新政策和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股份公司技术中心管理规定》、《股份公司专业研发中心管理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一节 平台建设规划
第三条 科技创新平台是集团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围绕集团业务科技前沿和发展需求,凝聚创新资源、实施重大创新任务的重要载体。按照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特点,在集团公司具备竞争优势的业务领域,有序布局建设一批专业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股份公司专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行业(协会、学会)创新平台等,为企业科技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打造科技支撑力量。
第二节 平台功能定位
第四条 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平台根据不同功能定位分类建设和运行。其中:
专业研究所的设立围绕集团主营业务,面向企业市场营销,面向企业施工生产,开展专业技术研究,解决现场施工技术难题,促进企业专业技术水平提升。
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提高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 ……此处隐藏8665个字……
(二)不接受集团公司的检查、监督、考评等;
(三)依托单位申请撤销并经集团公司批准。
因以上原因专业研究所被撤销的单位,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第二节 工作站
第四十八条 博士后、院士工作站的考核评价遵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创新基地
第四十九条 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考核评价遵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股份公司专业技术研发中心的考核评价遵照《关于印发〈ZJ专业研发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ZJ科创〔2020〕293号)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节 创新中心
第五十一条 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行业(协会、学会)创新平台的考核评价遵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考核衔接
第五十二条 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股份公司专业研发中心每年按要求向集团公司科信部(技术中心)上报考核资料,但对其评价年度与政府、股份公司主管部门保持一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科技信息化部(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专业研究所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 专业研究所季度工作情况表
3. 专业研究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提纲
4. 专业研究所数据填报表
5. 专业研究所评价指标及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