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营销收入及营销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2021-03-08 08:55:36财务审计
为贯彻落实公司区域经营战略,深入推进公司区域经营建设,建立营销收入及营销经费管理机制,明确集团公司、经营开发机构和所属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营销收入及营销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区域经营战略,深入推进集团公司区域经营建设,建立营销收入及营销经费管理机制,明确集团公司、经营开发机构和所属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集团公司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经营开发机构是指收取营销收入、独立核算、纳入绩效考核的区域指挥部、投融资事业部、和大企业事业部。 第三条 营销收入是指集团公司根据经营开发机构每季度新中标项目的中标合同额和一定比例,向负责项目施工的子分公司计提并收取的营销服务费。 第四条 营销经费是指集团公司经营开发机构发生的与营销工作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区域指挥部、投融资事业部、和大企业事业部发生的营销费用。 第五条 集团公司经营开发部负责各经营开发机构季度完成中标合同额的审核工作。 第六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营销收入的收取、营销收入发票的开具、营销经费预算的审核、营销经费的拨付、营销利润指标的计算,及相关财务业务的指导。 第七条 经营开发机构财务管理执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原则。各经营开发机构负责本单位年度营销收入和营销经费的预算编制、计提上报、费用控制、财务核算、决算填报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指挥部、投融资事业部、大企业事业部和各子分公司。 第二章 营销收入管理 第九条 营销收入的计提公式: 营销收入=∑【中标合同额*计提比例*K值系数*(1-贡献系数)】 1.计提比例: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的国内基建项目的计提比例 ……此处隐藏6369个字…… 产的采购、点收、保管、盘点、处置与会计核算人员相分离。 第三十六条 经营开发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相关税收制度。负责本单位增值税的汇总结转,负责本单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使用税等相关资产的税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工作。 第三十七条 经营开发机构按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季度末将营销收入及营销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编制财务决算,年末将“本年利润”余额结转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八条 经营开发机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使用和销毁,执行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经营开发机构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营销收入及营销经费的日常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资料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X月X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