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考核制度
工程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工程全过程标准化合规化管理,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需要进行工程考核的集团下属部门或公司(以下简称各被考核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工程质量、安全文件和集团工程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主要包含对各被考核主体进行考核的时间方式、考核内容、计分标准三部分内容。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根据集团工程考核需要,成立工程考核工作小组及常设机构,考核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构成: 组长:集团总经理助理 工程事业部经理 副组长: 工程事业部副经理
工程事业部经理助理
成员:工程事业部工程主管、质安主管、管理主管、沥青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考核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人员对各被考核主体开展工程现场及月度工作考核。 督促各被考核主体认真落实工程考核工作。 对考核结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常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工程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集团工程事业部工程管理板块,工程事业部管理主管兼任办公室主任。工程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工程考核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并指导各被考核主体按照考核工作要求落实工程考核工作。
被考核主体工作职责:
……此处隐藏1689个字…… 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分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考核流程
(一)考核准备及交底。
考核分项目现场考核和台账考核。现场考核根据工程进度实际和工作重点,确定考核重点和主要内容,确定考核日程安排,于考核前1天通知被考核公司,也可采取突击、巡检等形式;公司台账考核根据各被考核主体上报的资料和存放的固定台账进行考核。
(二)现场考核实施。
由集团工程考核工作小组带队对各被考核主体项目现场实施集中考核。考核现场打分,并将打分情况告知各被考核主体人员。
(三)通报检查和考核结果。
每月上旬,集团工程考核工作小组组织通报上月检查和考核情况、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 对于出现下列情形的被考核主体,集团工程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主体工程负责人、项目工程监管人员进行督查和约谈,扣除当月“工程管理”项全部分数:
(一)连续三次考核不达标的;
(二)受到行业监管部门或业主单位通报批评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发生社会不良影响事件,对集团全年工作成效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项目工程出现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工程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工程月度考核表》
2、《工程现场检查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