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质量检查情况报告
财政局质量检查情况报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有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我局遵循“监管目标选择全覆盖、监管手段运用多样化、监管流程设计无缝隙”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帮扶与调研相结合,上下联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着力构建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相匹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新机制,着力构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长效机制,在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现就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度保障机制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高质量地开展会计信息检查工作,我局坚持把健全制度保障机制作为今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首要任务,着力健全三项制度:
(一)健全检查制约机制。坚持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施过程中把好“四关”,确保依法行政质量。一是把好“政策关”。每个检查项目实施前,检查组长都自觉召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就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难点问题给予讲解,使检查人员对即将展开的检查项目及其技术难点了然在胸。二是把好“入门关”。严格按照规定于检查实施前三天下达通知,入驻被告查单位同时张贴公告、设置举报电话,检查前召开座谈会,以确保检查的严肃性。三是把好“纪律关”。下达检查通知同时附送《市财政局监督检查 ……此处隐藏7528个字…… 税税率已经实现了统一,充分表明外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地位的确立,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范围覆盖到所有的外资企业的时机已基本成熟,所以,应当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核查并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实现财政部门内部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形成合力,提升效率。
(四)以科学化精细化要求为准绳,不断充实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队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队伍建设的优劣,与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湖北等省由一把手亲自主管财政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就说明了这一点。所以,笔者认为,要建立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队伍,首先,要在各级财政部门内部给予财政监督机构相应的地位。从机构设置上说,财政监督机构作为执法机构,理应为行政编制,可是,现实情况是,全国大多数省市的财政监督机构仍为推行公务员的事业编制,相当一部分财政监督机构仍是处于授权执法的地位,并且名称不尽统一,这种状况应当尽快改善。其次,要把业务精湛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财政监督队伍中去。由于领导不重视,多数财政部门的人员构成,在年龄、学历、专业等各方面均是差强人意,这种状况也应当尽快改善。第三,建议改“组长负责制”为“项目负责人制”。即:只明确检查项目负责人,其他助理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指定,实行检查全过程“一竿子”到底、直到提出初步处理建议的做法。这个项目负责人,不一定是行政领导,也不应局限于财政系统内部人员,可以是业务精湛的年轻财务专业人员,可以是社会从业人员,比如注册会计师,也可以是审计人员、投资评审专业人员,甚至是证券分析人士。总之,应当根据被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及检查项目的专业性需求等遴选项目负责人,这样做的好处,既有利于充分放大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优势,更有利于统筹和合理配置检查力量,提高检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