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介绍
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介绍
一、基本情况
近五年,我县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52件,经审理维持21件,退回稽查局9件,改变稽查局拟处理意见22件,维持率40%。审理委员会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定,在证据采集、案情审查、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把关,坚持集体议案、依法审案、充分保障纳税人权利,实现二个兼顾,一是坚持依法办案,努力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上级的检查和时间的考验,二是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充分体现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努力使其心服口服,自愿接受处理处罚,近十年来无一件听证、复议、诉讼案件。
二、具体做法
(一)宣传财税法制、营造法治环境、树立法治意识,为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打基础。近几年来,我局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财税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财税法治环境,如与县普法办联合推出“喜庆xx大,税法送下乡”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在《xx法制》上和县普法办合作刊登税法宣传专刊,与县直机关工委、县体育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地税杯”青少年“与奥运同行”趣味体育活动,在城区主要道路设置大型税法宣传广告牌等。系统内部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法制教育,树立法治意识。多次邀请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县司法局领导来我局上法律课,法规科长多次结合我局财税工作给全局干部职工介绍财税法治思想。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颁布后,及时向全局干部介绍文件主要内容及财税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在去年全县大力抓收入的背景下, ……此处隐藏5091个字…… 员时是否包括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稽查局副局长及中层,希望市局能给出指导性意见。
(二)审理工作应提高信息化程度。目前我局召开审理会议时完全依靠手工操作,介绍案情、列举证据、援引法律依据等都依据审理意见书及审理人员的介绍,这样既加大了案审办的风险和责任,也不利于案审委成员充分了解案情,对案件审理不利。建议引入信息化工作手段,在案审会议室配备投影仪、计算机系统,开通税务内网,以利于案审委成员通过投影系统了解案件情况、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提高审理案件的质量及效率。
(三)重大税务案件标准应作适当调整。由于去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就导致今后大量案件不再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原先案审委审理的案件大都是涉及移送的案件,新《刑法》修正案实施后,重大税务案件明显减少,以xx为例,去年只有4件,今年至今只有1件案件。有必要重新研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标准。
(四)实现稽查审理外分离,解决法规工作任务不断加重与人手严重不足的矛盾。随着国家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法规部门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但是人手却严重不足。是否可以考虑,将税务稽查审理由内分离转向外分离,稽查局案审科长兼法规科副科长或案审办副主任,由法规部门统一负责财政、地税局案件的审理工作。据了解,公安、工商、国税、绍兴地税等许多部门都由法制机构负责全部案件的审理工作,这样可以充分利用法规科和稽查局案审股的人才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加强财税案件的审理和法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