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工作自查报告
地税部门工作自查报告
一、地税部门党风政风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地税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多年来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从新形势、新要求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廉政监督不到位
目前,地税部门的廉政监督基本以上级主管机关为主,客观上造成班子的权力使用在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上级主管机关虽有监督权,但由于时空距离尤其是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的限制,事实上很难进行有效监督。
(二)预警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地税部门廉政预警的一般做法是在领导干部被选拔任用前对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形式较为单一。而近年来出现的反面典型,又恰恰表明了这样一种现实情况:对于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上级监督不到,群众监督不了,同级又不敢监督,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其实,每个岗位都有其特点,都可能存在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各种诱惑,完全的自律不可能是永远有效的,必须靠制度进行约束。
(三)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干部职工反映真实情况的渠道不畅。目前仍然缺少一种能让群众畅所欲言的情况反映机制,信息失真、信息滞后、信息匮乏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另外,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以及一些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打击了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的积极性。二是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畅。虽然当前在开辟民主监督渠道上作了大量工作,但民主监督渠道还是显得不够充足,即使已有的渠道,如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也由于评议方法、 ……此处隐藏6279个字…… 管理的体制,不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制约,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抓紧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的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时限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发挥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接触多、信息灵的优势,取得监督效能的最大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则要从干部任免、人员编制、业务培训、工作考核考评、经费管理等各方面,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领导。
(六)建立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廉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本地区、本部门党风政风状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检查、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地税干部的廉政情况。定期开展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对在廉政勤政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提拔使用力度,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探索建立廉政勤政奖励基金,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定,解决制度缺位问题。探索建立廉政勤政奖励基金,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在物质上给予一定奖励,并把建立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作为体系防腐的重点机制之一予以明确规定。推行《公务员指导手册》,对地税公务员从奖惩、津贴、休假、保密到退休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此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