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更好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统一要求和部署,近期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细化落实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1.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4年初,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梳理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等六大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政府权责清单信息公开、推进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等28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2.量化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我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实际,研究并制定并下发《2014年XX市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77号),明确对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就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浙江政务服务网有关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电子政务应用推广、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和基础设施保障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按照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市级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将计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考核结果由市 ……此处隐藏8461个字…… 人员等为理由,政务信息公开出现滞后性,导致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表现为对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到位,认为是否公开无关紧要,导致一些应公开信息延迟公开或不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长期性的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2015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重点公开公共服务和监管信息、行政审批和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土地和房屋征迁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2.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内容维护,加快推进“阳光工程”专题网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调整充实信息公开的版块、进一步合理设置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等,使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和及时,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