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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2019-01-01 00:00:00自查报告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锦州市中小学校园网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之后,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校长、书记到每一位教师一齐上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锦州市中小学校园网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之后,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校长、书记到每一位教师一齐上阵,把搞好教育系统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当做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为了规范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校园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我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了备案制度,加强了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我校机房和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营造出了一个安全使用网络的校园环境。下面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由校长领导负责的、保卫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计算机信息安全领导

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结构:

组  长:梁书杰(校长)

副组长:龚凤兰(副书记)、王福江(副校长)、刘剑(副校长)、陆丽艳(副校长)、赵玲(工会主席)

成  员:张素君(后勤主任负责安全保卫)

毕  飞(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安全员;负责办公用计算机的安全防范、检查和登记工作)

吴恩文(负责学校机房的安全技术、防范、检查和登记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 ……此处隐藏3641个字…… 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十二、在校园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IP地址。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7.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学校电教室可对其提出警告乃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照校纪、校规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注: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由“太和小学校园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和区太和小学

2004年9月1日

附件2

校园网安全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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