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2019-01-01 00:00:00自查报告
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xx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厦证监发〔20xx〕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华都购物广场(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会计
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xx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厦证监发〔20xx〕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华都购物广场(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会计核算水平、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制订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和工作方案的安排,本次专项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至10月,分为三个阶段,4月至6月为公司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9月为实施专项检查阶段、10月为整改提高阶段。
截至本自查报告日,公司完成了自查自纠的阶段性工作,形成了《新华都购物广场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和发现问题以及拟订的整改措施等报告如下:
一、专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
母公司不允许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日常经营业务以外的资金往来,子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对外担保和大额对外投资等须经母公司批准;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须经母公司审批。
四、自查总结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与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认真进行分析和反思,提出了整改方案及措施,规范了公司的运作水平,增强了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运行体制,形成促进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