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抓党建管理办法
乡镇党委抓党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战略部署,推动乡镇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促进乡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有效解决乡镇党委党建功能弱化、党委书记党建责任虚化、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边缘化、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明显等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参照执行。
第二章 抓党建工作职责
第三条明确乡镇党委抓党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有关要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D、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把上级党组织党建要求与本乡镇情况紧密结合,制定本乡镇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中的“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把握好“规定动作”与乡村实际相结合这个关键,有针对性地提出目标要求、具体任务和推进方式,做到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使党建工作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群众实际。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统筹谋划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思考党建,带领党委班子提出科学合理、明确清晰的党建工作思路,指导制定本届党委班子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党建 ……此处隐藏3206个字…… o;以奖代补”,跟踪指导,并积极进行宣传推荐。
第四章 督导考核与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抓实督导考核和结果运用。县(市、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办法,进一步细化乡镇党委和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乡镇党委每年初将制定的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报县(市、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乡镇党委书记领办的基层党建工程,由县(市、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向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效突出、具有推广价值的乡镇党委书记领办党建工程进行“以奖代补”,跟踪指导。县(市、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2次对乡镇党建工作进行综合排名,结果一式四份报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乡镇党委和乡镇党委书记评先评优、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其中,半年综合排名末位的乡镇,对党委书记进行提醒;年度综合排名末位的乡镇,对党委书记进行通报;2年内有2次排名后2位的乡镇(所辖乡镇、街道总数少于10个的县(市、区)中,指2年内有2次排名末位的乡镇),责令乡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党委书记向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讨,并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诫勉;对连续2年年度综合排名末位的乡镇,对乡镇党委进行通报,对党委书记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