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确保设备租赁有序可控,降低项目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的设备租赁管理。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集团公司物设部
贯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租赁管理的规章制度;发布集团公司设备租赁指导价和外租设备供方名录;收集项目设备租赁信息,建立集团公司大型专用设备租赁信息平台;负责集团公司大型专用设备租赁计划审批;协调集团公司大型专用设备的内部租赁调配;对子(分)公司设备租赁过程监督管理。
2.2 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相关办法;组织本单位外租供方准入资格的审查、登记、考核及年审工作,定期发布本单位合格外租供方名录和设备租赁限价;负责对项目设备租赁计划、租赁合同、租费结算审批;负责子(分)公司设备的集中租赁管理;收集项目设备租赁信息,建立租赁设备情况台账;对项目租赁过程中量、价控制情况监督管理。
2.3项目物机部
对项目区域的设备租赁供方资源调查并评价推荐上报;负责本项目租赁计划的编制上报;组织设备租赁合同洽谈、评审、上报及签订;负责建立租赁设备台账;负责租赁设备费用的结算、核算、统计及上报;负责租赁设备的进、退场及现场管理。
2.4设备租赁公司
子(分)公司成立机械设备租赁公司,负责本公司自有设备的租赁管理和承担的其它设备管理任务,自有设备对项目以租赁方式结算。
3 设备租赁原则
3.1自有设备优先原则:优先租 ……此处隐藏9590个字…… 全可靠、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严禁租赁存在安全隐患、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
11.4 项目部指定设备租赁使用有权签认人在设备租赁使用期间每日对操作人员填写的《租赁设备运转记录表》进行签认。
11.5 项目部可通过对车辆安装GPS监控定位、燃油监控系统等措施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和实现远程监控;通过合理安排和调配租赁设备施工,提高租赁设备利用率;按照“月核算、季分析”的要求,每月对租赁设备工作量进行分析,对故障率高、运行效率低、任务量不足的租赁设备要及时退租。
11.6 项目物机部对油料超耗的租赁设备要重点分析原因,对盗卖油料的外租供方,项目部要进行处罚、退租并上报子(分)公司,将其清除出外租供方并列入黑名单。
11.7 项目经理部在日常和月度检查中,对检查不合格的租赁设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或退场,并严格填写检查、整改和退场记录。
11.8 如租赁设备发生重、特大设备安全事故,按规定由项目物机部即时上报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同时报集团公司物设部。
11.9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将设备质押、抵押或转让,租赁合同期满后,项目部根据施工需要及时续签合同或将租赁设备退场。
11.10 项目物机部须保留外租供方资质资料以及对外租供方的评价记录。租赁的特种设备须外租供方提供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并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管理。
12 附则
12.1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设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