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细则
2020-12-19 16:39:03党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现将修订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障全集团公司的经济利益不受侵害,依据《中国×商业秘密保护办法》,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第三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社服中心、事业部、指挥部、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第六条 各单位保密委员会是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工作机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保密机构的工作要求,研究决定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相关事项。
各单位保密办公室作为本单位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保密办公室应当配备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秘密保护管理。
第八条各 ……此处隐藏6889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