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认真执行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工作原则,坚持安全发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结合公司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特修订本责任制。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关于调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的通知》等。
二、上级文件
《关于推进“管”“监”分离提升安全质量自控能力的通知》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
第二章 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 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就有关公司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领域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提出方案和建议。
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五条 安委会主任委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召集、主持安委会会议,督导安委 ……此处隐藏16908个字……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零事故”理念,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与能力。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违章、不违规、不违反劳动纪律。
三、进入项目施工现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爱护安全标志。
四、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五、发生事故后,及时逐级上报,并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
六、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有权越级反映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或问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劝阻、纠正和制止他人违规作业。
七、履行“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集团各子(分)公司可参照本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十五条集团公司各区域指挥机构、应据此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报集团公司人力部审核后,予以发布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责任制由集团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责任制由集团公司安委会监督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责任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