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视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党内监督,规范企业巡视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股份公司党委巡视工作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党委实行巡视制度,设立专门巡视机构,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等方式,对所属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维护党的纪律,促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巡视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公开发表同中央和上级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作风方面的问题;
(四)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六)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 ……此处隐藏5603个字…… 的有关规定。乘坐飞机次数以实际巡视需要而定,但应兼顾合理路径选择和经济性原则。巡视人员巡视差旅费用及出差补助在巡视经费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报销程序:报销人提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初步审核——提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批——提交机关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十七条巡视组经费报销程序:报销人提交巡视组组长初步审核——提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批——提交机关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十八条巡视购置办公用固定资产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实施预算管理。固定资产购置时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序后集团公司机关财务科进行付款。待取得发票后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组资、报销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党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对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支持配合不力,影响巡视工作开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二条与本办法相关的配套文件、工作流程、工作模板的制定、完善和发布,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