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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公司办公室档案利用(查借阅)管理制度

2020-10-22 09:00:00企业管理
为规范集团公司办公室档案查借阅管理,发挥档案价值,保证档案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办公室档案查借阅管理,发挥档案价值,保证档案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档案仅指集团公司办公室管理的档案。

  第三条 集团公司员工利用本部档案,需通过OA平台如实填写档案借阅审批表,通过档案借阅审批流程,经过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

  第四条外单位人员查借阅本部档案,需持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由相关部门发起借阅审批流程,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在相关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查借阅,不可带出档案室。

  第五条档案分类及利用要求

  一、文书档案及利用要求

  (一)董事会、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原则上只限档案形成部门查阅;集团公司其他单位查阅上述档案时,需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在档案形成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查阅。

  (二)党委、纪委的档案,原则上只限档案形成部门查阅;集团公司其他单位查阅上述档案时,需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审批,在档案形成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查阅。

  (三)其他各部门档案,查阅本部门档案,可直接办理;集团公司其他单位查阅,需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查阅。

  二、会计档案及利用要求

  会计档案,原则上只限档案形成部门财务人员查阅;集团公司其他单位查阅,需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在档案形成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查阅。

  三、科技档案,实物、声像类档案及利用要求

  (一)一般科技档案,实物、声像类档案 ……此处隐藏723个字…… 管领导审批,在档案形成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查阅。

  三、科技档案,实物、声像类档案及利用要求

  (一)一般科技档案,实物、声像类档案,需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重要实物档案的借出利用,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二)投标用工程业绩档案,需经开中心批准,方可查借阅。

  第六条 集团公司办公室档案一般只供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复制或拍照的,应在借阅流程中说明原因。借阅人必须按期限及时归还借出档案,一般借阅期限为7至10天,如因工作需要延期使用,要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次数不得超过2次。到期未归还档案、未办理续借手续的单位,经档案人员催还仍未归还,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停止新借阅档案,直至归还。

  第七条档案利用者要确保档案的保密与完整,泄露档案内容或损坏、丢失、伪造档案而造成重大损失,借阅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严格按相关法律和制度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当面检查、清点档案,确保无误后,结束该流程,填写登记表(附件1),按照档案号将档案及时入库。

  第九条 档案利用结束后,对于利用效果显著、意义重大的,档案利用者应按照档案管理人员要求,填写本部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附件2)。

  第十条 本制度由司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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