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管理办法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便于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保证应归档文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X集团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归档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公司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以企业资产关系为纽带,实行分级管理,实现业务流程和管理系统全覆盖。各独立设置档案管理机构(档案室)的单位,要依据本规定和所属行业产业相关档案工作业务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的文件归档办法,并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四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建立文件归档制度,明确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时间、要求,保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第五条 公司档案部门负责对所属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明确归档范围及收集保管责任,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司及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纳入各项工作流程,纳入领导工作议程,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向档案部门归档。
……此处隐藏5512个字…… 的元数据要进行相应归档。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第二十三条 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和目录后归档。
第二十四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第二十五条 多个企业联合召开的会议、联合研制的产品、联合建设或研究的项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企业归档,其他企业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或职能部室设置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调整补充,确保档案资源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第二十七条 企业在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企业形成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价值,统筹考虑纸质文件材料与其他载体文件材料的管理要求,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部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应检查本单位(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单)一式两份,由单位(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部门移交。重要项目的文件材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
档案部门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
第二十九条 交接双方应核对移交清册(单),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单)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