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及时疏导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省国资委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集团所属各单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进京集体访;到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机关和信访接待场所集体访;到X集团总部机关驻地集体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造成交通堵塞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从日常来信来访中分析、排查有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信息,做到发现的早、研判的准、控制的住、处置的好,将问题和矛盾解决处理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要边处理边报告,涉事公司及所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做好劝返工作。联动处置。建立群体性上访事件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发现、报告、指挥、处置、保障等环节紧密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防止激化。坚持“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激、宜解不宜结”原则,做到谈清问 ……此处隐藏3910个字…… 后工作
群体性上访事件平息后,责任单位要做好善后工作。
(一)继续做好疏导教育工作。责任单位要采取集中教育或登门入户等形式,继续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对重点人员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说服教育和稳控工作,防止其继续组织、串联和煽动,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再次发生。
(二)认真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尽快解决到位,消除可能导致反复的不安定因素。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政策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要及时修改完善。
(三)公示和回访。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理结束后,涉事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处理意见,并组织开展回访活动,进一步了解群众意愿,征求群众意见,做好工作,巩固成果。
(四)责任追究及奖励。对在预防、处置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失职失察,导致矛盾激化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有关人员,要根据《信访条例》、《×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实行责任追究。各二级公司、矿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积极主动、认真细致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