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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国企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办法

2020-10-09 07:51:25企业管理
为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大型建设项目经营效益,充分调动各子(分)公司的积极性特制订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办法。

  国企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办法

  1.0 总则

  1.1 为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大型建设项目经营效益,充分调动各子(分)公司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委托管理项目(简称托管项目)是指:

  1、五亿元以上集团公司中标的国内铁路建设项目;

  2、股份公司国内投资的BT、BOT项目分配给集团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

  1.3 集团公司将中标项目委托给一个子(分)公司代表集团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履行总承包合同,并对工程项目实施统一组织管理的子(分)公司称“受托单位”。参与托管项目施工的其它单位(含专业公司)称“参建单位”。

  2.0 受托、参建单位的确定及任务划分原则

  2.1 托管项目的受托单位和参建单位由集团公司按照区域化经营的规定确定。

  2.2 各单位任务划分由集团公司按照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各单位专业特长以及资源配置情况确定。

  3.0 托管项目管理机构的成立与撤销

  3.1 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

  项目中标后,由受托单位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或承诺)向集团公司申请成立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简称“经理部”),推荐项目领导班子人选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由集团公司研究后向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监理等单位行文组建。

  3.2 项目分部

  由各参建单位(含受托单位)按照集 ……此处隐藏3800个字…… 及时办理内部验工计价手续,除交集团公司定包利润、现场综合管理考核费以及其他待分劈价款外经理部不得留内外差;

  14.0 资金拨付与管理

  14.1 托管项目实行AB户(银行账户)管理。即:A户为经理部结算账户;B户账户为受托单位经理部和参建单位的结算账户。

  14.2 经理部在收到建设单位款项后,不迟于5个工作日内按比例足额拨付各单位(B账户)。如有欠拨,集团公司将按欠拨金额的10%扣除受托单位项目部的管理费,上缴集团公司,直至纠正为止。

  14.3 预付款与质保金按业主拨款比例拨付或扣除;

  14.4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定包利润按验工计价额缴纳;

  14.5 集采专供物资款由集团公司账户拨付;

  15.0 建造合同管理

  建造合同的测算与调整由经理部按照建造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测算,报集团公司项管中心审核批复后执行。

  16.0 其他

  16.1 托管项目施工管理中需要集团公司协调的事宜,按集团公司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协调解决。

  16.2 受托单位与参建单位就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本着确保集团公司总体利益与市场信誉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应报集团公司申请内部仲裁。严禁各单位就内部问题单方面向业主或其他方面反映。

  17.0 附则

  1、本办法由项管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实行前已开工项目仍执行《公司工程项目专业化施工管理办法》和《公司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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