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X公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X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小组坚持以XXX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深化政治巡视,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巡視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向集团公司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组成。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第四条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贯彻集团公司党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 ……此处隐藏756个字…… 定,副组长和成员可以提出建议。会议研究、审议下列事项:.
(一)贯彻落实D、上级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巡視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二)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遇察组提交的巡察报告和专题报告;
(四)巡察成果运用的意见;
(五)每轮巡察工作综合报告;
(六)巡察工作有关制度规定;
(七)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领导小组会议应当形成记录和纪要。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七条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第八条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计划、方案、报告、通知等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第九条领导小组成员发表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文章应当按程序报告,接受采访应当按程序报批。
第十条集团公司党委和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巡察机构重要人事任免,年度规划、阶段任务安排、年度工作总结,以及相关会议纪要和主要负责人对重要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意见等应当及时向股份公司党委巡视办报备。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