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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工程局SPV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2020-07-09 08:02:31企业管理
为有效行使股东权利,促进SPV公司管理,规范SPV公司财务管理行为,防范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风险,指导SPV公司财务管理业务具体操作,工程局制定了SPV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程局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和PPP项目等投资类SPV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章程等规定,投资者有权对SPV公司履行指导和监管等财务管理职责。为有效行使股东权利,促进SPV公司管理,规范SPV公司财务管理行为,防范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风险,指导SPV公司财务管理业务具体操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

(一)工程局(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委托工程局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的SPV公司。

(二)集团公司直接投资管理或委托工程局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管理的SPV公司。

(三)本条所称管理,是指PPP项目由集团公司(包括股份公司授权集团公司)作为社会资本牵头方参与项目管理。

第三条 集团公司对SPV公司日常财务管理遵循“表外公司表内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SPV公司单位负责人是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总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SPV公司财务总监是所在单位分管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开展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SPV公司财务部长是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机构负责人。

第五条原则上SPV公司财务总监需由集团公司或投资公司(以下统称“我方”)推荐人员担任,应进入董事会决策层且有表决权;若财务总监由其他股东推荐,则SPV公司 ……此处隐藏7038个字…… V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应经董事会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对外提供。

第九章 财务监督

第四十七条SPV公司应当依法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财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SPV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接受股东、公司监事会和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的检查和审计工作。

第四十九条 SPV公司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财务监察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本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控制度。

第五十条 SPV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财经制度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人员违反本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未造成损失的,公司应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及以上的行政处分;因此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参照公司相关违规、违纪、赔偿的管理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SPV公司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会计事项,应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指导意见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相关治理规则等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SPV公司应按照本指导意见制定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体系。

第五十四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投资公司应按照本指导意见加强对SPV公司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五条 本指导意见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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