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及专业单位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关于修订印发《工程局某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及专业单位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工程局某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及专业单位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经2019年第10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工程项目及专业单位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2.工程项目及专业单位员工岗位工资标准
工程局某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9日
抄送: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委,本部各部门,社管中心。
工程局某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1:
工程项目及专业单位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以及专业单位薪酬管理,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公平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和多劳多得的原则,确保公司生产任务的完成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更好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专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程项目负责对本部及所属的专业作业队(分部、工区)绩效考核。
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为公司自管项目(包括代局指项目、局委管项目);专业生产单位为公司组建的从事工程主体建设的固定建制单位,专业辅助生产单位为公司组建的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固定建制单位,包括混凝土供应中心、钢结构工程总队、工程试验中心等。
第三条 公司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照本办法 ……此处隐藏12759个字…… 只能执行一种薪酬制度办法的原则,执行其它薪酬制度的须报公司备案审批。未经公司批准同意,各项目(单位)不允许发放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补贴。对违规发放或擅自提高标准发放的单位,经查实后,将视情况在公司内进行通报并追缴对员工所超发的部分,并对项目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及处罚。
第九章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
第五十条 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及外(返)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采用劳务派遣等合规用工模式,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各单位不得私自外聘外部人员。
第五十一条 对公司批准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按照《XTS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自本薪酬办法执行之日起,薪酬支付日期以人事命令为准。对无令人员擅自发放工资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将进行追责和处罚。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条款,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