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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经营

工程局区域经营工作管理办法

2020-07-10 10:03:04投资经营
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区域经营管理,强化经营项目信息追踪、承揽、协调工作,调动各经营单位的主观能动性, 有效整合资源,协同经营,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工程局制定了区域经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区域经营管理,强化经营项目信息追踪、承揽、协调工作,调动各经营单位的主观能动性, 有效整合资源,协同经营,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结合外部市场变化和集团公司区域经营工作实际,建立适合集团发展的区域经营体系,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物流贸易板块。

第三条 各经营单位可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区域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发展规划部、法律合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清欠办公室、审计监事部、营销管理部、集中采购中心、电子商务管理部、铁路事业部、代理服务事业部、能源与物流事业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营销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股份公司要求及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经营发展战略规划。 2.指导集团公司区域经营工作及区域经营指挥部工作。 3.加强经营对接,与相关招标方、区域内大客户对接,有效整合区域资源,建立竞争优势。 4.加强对系统内投资项目、总承包项目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经营协调。 第五条 集团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划分若干经营区域和专业经营中心,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1。

区域经营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配备相应专职人员 ……此处隐藏3075个字…… 营(开标记录、中标结果)、合同及履行情况等资料,并及时、完整登记相应台账。

第十七条 各经营单位应按“一合同(项目)一档案”的原则,凡是经营承揽的项目,应将该项目的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资料统一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 资料信息保密制度

集团公司经营资料信息属于企业秘密,各经营单位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做好经营资料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章 奖罚办法

第十九条 奖励

集团公司将依据各经营单位的新签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选“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先进单位”及“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处罚

因物资供应质量、服务、合同履约等问题被投诉、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或处罚的经营单位,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由于不服从区域经营指挥部协调造成上述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应加重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物资营销管理暂行办法》停止执行,以本指导意见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指导意见由集团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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