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调动管理规范
为规范人员调动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高集团公司人 力资源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切身利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在调入员工到岗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照《××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和工资管理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执行。股份公司系统内调入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应不少于五年,且劳动合同中 不需约定试用期。
二、外派到合资公司的人员,应由合资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由派出单位与其签订;外派到指挥部的人员,应由派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助勤人员应由档案关系所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三、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及聘任应严格以人事档案中的材料为依据,实行分级管理。股份公司系统内调入,具备中、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其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按原职称续聘;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其档案关系所在单位按原职称及时续聘;根据人事管理权限,调入人员属集团公司管理的,一律由集团公司按原职称及时续聘;调入见习期内大学生,原单位见习时间累计计算,见习期满后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由其档案关系所在单位予以转正定级。股份公司系统外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应按照集团公司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要求统一进行。
四、调入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应由工资发放单位缴纳, 确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单位代为缴纳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代缴单位同意后进行缴纳。所在单位和代缴单位应根 据约定,按时做好费用结转工作。暂未建立社保账户的单位应与代缴单位协调好相关代缴工作,并尽快建立社保账户,完善社保缴纳工作。
……此处隐藏492个字…… 调入人员属集团公司管理的,一律由集团公司按原职称及时续聘;调入见习期内大学生,原单位见习时间累计计算,见习期满后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由其档案关系所在单位予以转正定级。股份公司系统外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应按照集团公司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要求统一进行。四、调入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应由工资发放单位缴纳, 确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单位代为缴纳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代缴单位同意后进行缴纳。所在单位和代缴单位应根 据约定,按时做好费用结转工作。暂未建立社保账户的单位应与代缴单位协调好相关代缴工作,并尽快建立社保账户,完善社保缴纳工作。
五、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在报到时一并转入,最迟不得晚于到岗后一个月。档案关系转入后,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做好档案梳理工作,以免影响工资核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职务调整等工作。对股份公司系统外调入的人员,应对其学历信息、党团材料、工作经历等重要材料认真审核,如有缺失,应责成本人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各单位不得无故延迟办理调入人员的档案转递工作。
六、集团公司系统内部正常人员调动,应确保调动人员劳动 合同签订、工资社保对接、专业技术职务续聘等工作的连续性, 切实保障员工自身利益。
各单位务必结合上述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理顺和 完善相关工作,切实为集团公司转型升级所做人员调配部署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