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备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异地备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关键系统的异地备份管理工作。
第二章 异地备份策略
第三条 异地备份方式
一、根据信息系统的备份数据不同,异地备份数据服务器可采用定期完全备份、增量备份和差异备份三种方式;
二、备份服务器的存放位置在X分公司信息中心机房,保证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
三、采用集团公司 VPN专线方式访问,保证访问速度和安全性;
四、建立一份异地备份目录清单,用以记录异地备份数据的内容和保留期限等。
第四条 异地备份频率
一、对于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各种业务和财务系统数据须每天进行异地备份,其他系统按照需求可每天或每周进行异地备份;
二、在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发生重大改变前后,须对系统和应用程序进行异地备份。
第三章 异地备份日常管理
第五条 异地备份管理员须检查每次异地备份是否成功,针对异地备份结果记录异地备份日志,并对失败的异地备份操作进行记录、汇报及跟进。
第六条 ……此处隐藏572个字…… 章 异地备份恢复
第九条 异地备份管理员需按照异地备份恢复需求制定异地 备份恢复操作手册,手册应包含异地备份恢复的操作步骤、恢复 前的准备工作、恢复失败的处理方法和跟进步骤、验收标准等。
第十条 异地备份管理员应每半年对异地备份数据进行恢复 测试工作,确保异地备份恢复工作能够按照异地备份恢复操作手册顺利进行,异地备份恢复测试应作明细的纪录,根据测试结果更新异地备份恢复操作步骤。
第十一条 指派专人对异地备份恢复的系统日志记录进行保存和归档,相关负责人应每年对上述文档进行审阅,确保异地 备份恢复工作的合规性。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异地备份的管理。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本级系统异地备份的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