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收尾管理水平,细化项目收尾阶段各管理层级、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以“降本增收”为核心,以“早收尽收”为目的管理思路,确保项目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收尾阶段的界定。项目收尾阶段指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起,至完成除清欠外的所有收尾工作。
(一)工程全部完工且通过竣工初验或交付运营。
(二)工程主体完工且施工累计产值达到(补充)合同总额的95%以上。
第三条 收尾工作内容
(一)工程类:剩余及新增工程施工,工程验收交付,涉地移交,环水保评估验收,缺陷整治;工程质量保修书签订;工程业绩资料收集及评优;竣工档案汇编、移交及归档。
(二)工经类:变更索赔,对外、对内计量结算;外部审价、审计、竣工结算以及内部清算。
(三)资产类: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清理、剩余废旧物资处理和实物资产移交。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集团公司负责直管项目,各子(分)公司负责自(托)管项目;各子(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成本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 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项目收尾管理体系
项目收尾管理按管理层级、管理要素、责任范围的不同,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
(一)集团公司是收尾管理的管控层,负责建立健全收尾管理体系,负责直管项目收尾管理工作,负责子(分)公司收尾管理的组织、推进、督导、监控工作。
(二 ……此处隐藏8682个字…… 资10%-20%的处罚。收尾计划期限届满一年后仍不能完成的,除实施上述经济处罚外,由公司分管领导对收尾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全局通报批评。
3、由公司成本管理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项目收尾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审,人力资源部依据评审结果发布奖罚文件。
(四)责任追究。项目收尾阶段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依据《XTY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问责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移交手续。项目完成除清欠外的其他所有收尾工作后,由项目部申请,公司成本管理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项目组织机构撤销前相关业务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认《XTY局竣工项目移交签认表》,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 组织机构撤销。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撤销项目组织机构文件,并致函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履行告知义务。
第三十七条 党组织机构撤销。项目党群工作任务结束后,由公司组织部提请,经公司党委会同意后撤销项目党组织机构,项目党工委将党员的组织关系转至党员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资料分别上缴公司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工委(党支部)印章上缴公司党委办公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区域指挥部及经营保障中心根据《区域经营机构施工监管履责管理办法》及《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履行对本区域内项目的监管职责,指导和服务项目做好竣工结算、对外协调方面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解释,集团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按归口管理原则由主责部门负责解释并督办。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