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文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2020-07-05 10:37:42企业管理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彻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全力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和良好社会形象,某施工单位制定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彻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全力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和良好社会形象,根据国家法律、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股份公司《关于加强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XX工程施工劳务(专业)分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民工管理的基本原则“谁用工、谁管理”。

第三条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目标:真实、准确、及时、足额。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集团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为副组长,成本部、人力部、财务部、办公室(保卫处)、宣传部、法规部、纪委、安质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重大事项决策及监督落实。

第六条 集团公司对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为对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监管层,负责对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制度建立及监管;子分公司为对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主责层,明确主责部门和农民工管理人员,负责对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管理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并为资金不足项目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资金支持,协助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的协调与处置;项目部为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执行层,落实相关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第七条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此处隐藏4705个字…… 、直辖市和自治区劳动监察部门对接机制,及时掌握辖区项目农民工欠薪案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同时,项目部要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建立对接机制。

第二十七条 监督与检查。集团公司每年对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管理情况进行通报。

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八条 每发生一次集团公司级农民工工资支付投诉事件的,取消该分包企业集团公司级年度评先资格,取消该项目部集团公司级年度评先资格,该三级公司在年度评先考核时扣0.2分;每发生一次省部级以上农民工工资支付投诉事件的,取消该分包企业集团公司级年度评先资格,取消该项目部集团公司级年度评先资格,该三级公司在年度评先考核时扣0.5分;发生恶意农民工工资支付投诉事件且处置不力,给集团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据分包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该分包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并按照相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不到位,在国家铁路局网站公开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负面信息时,集团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子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成本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表

附件2.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

附件3.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动态台账

附件4.代付农民工工资委托书

附件5.XXX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书

附件6.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流程图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