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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工程局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2020-06-24 12:06:46企业管理
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法律合规规章制度,夯实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法律纠纷案件清收降债能力,筑牢法律风险保障机构,培育优秀的法律人才队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工程局制定了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法律合规规章 制度,夯实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法律纠纷案件清收降债能力,筑牢法律风险保障机构,培育优秀的法律人才队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集团公司平稳、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章 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包括参与重要决策、参与重要事项谈判、进行合同评审、规章 制度法律审核、授权委托书审核、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诉讼或仲裁、宣传法律知识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

第三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合资公司(以下称各单位)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集团公司参股合资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各单位应遵循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和事中法律风险控制为主,事后法律风险救济为辅的原则,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法律事务工作制度,明确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法律工作人员处理法律事务的具体权限和程序,提供法律事务工作条 件,提高法律事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 各单位要按照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法制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一节总法律顾问

第七条 本 ……此处隐藏8266个字…… 展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种保障。

第五十二条 提高法律人员“四个能力”建设。提高用法律的眼光发现管理漏洞的能力、用法律的方法解决管理风险的能力、法律工作与生产经营全过程融会贯通的能力、综合办案救济的能力。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五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前将法律事务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以书面方式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将在每年度结束后,对各单位落实执行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法制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单位法律事务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比,具体考核执行《××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法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对工作勤勉,成绩突出,为企业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第五十五条 凡未按照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部门、工作机制,导致出现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发生重大法律风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企业法律工作人员未尽职守,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 制度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往制度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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