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
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级、所属子公司、办事机构等(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安全生产”主要是指道路安全(道路运输、机动车辆)、生产安全(特种设备、固定资产、生产车间、装卸、搬运作业)、消防安全等涉及到的事项。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与现代供应链集成服务商相适应的,科学、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第六条各单位要逐级分解细化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目标管理。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经营指标、领导任期目标等结合起来,作为考核责任人业绩的重要内容,要与员工绩效、评优评先挂钩。对达不到规定安全生产指标者行使一票否决权。
……此处隐藏10431个字…… 作业人员持上岗证上岗;发生安全事故、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立即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减少事故损失。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规范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所属单位安全生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级企业和生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行业规定等,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
第四条集团公司按照股份公司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第五条所属单位(具有自有仓库、生产车间及经营住宿餐饮等)须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六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第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