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育人实施办法
某公司精准育人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人才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开发和管理力度,促进公司人才流动和技术交流,引导帮助青年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激发青年员工学技术、钻业务,精准培育优秀青年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准育人活动的开展既帮助企业正确定位员工,甄选不同人才,又帮助青年员工快速成长,进行自我职业生涯设计,是促进青年成才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精准育人既是对集团公司“导师带徒”管理制度的补充,也是公司“六支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能力素质等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上进并且参加工作在五年内的优秀年轻管理技术人员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党政技主要领导结对,签订培养协议,通过“传、帮、带”手段,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教与学,帮助新员工树立职业目标、提高职业技能,迅速适应工作,成为业务骨干。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党委干部部、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青年工作委员会,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精准育人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对精准育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第五条 实施程序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项目专业单位正职及总工程师,根据主责业务制定并发布培养计划。业务包括但不 ……此处隐藏1531个字…… 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当中,按计划完成培养任务。
3.定期检查培养对象的工作、学习情况。
4.培育期结束后,对培养对象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以及培养成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培养对象发展方向的定位意见,或决定是否继续培养。
第十一条 培养对象为除项目领导班子以外公司近五年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及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二条 培养对象职责
1.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按要求完成培养任务。
2.加强理论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尊敬导师,虚心求教,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相关工作。
3.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和思想情况,培育期满,提交工作总结。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培育期结束后,根据导师对培养对象发展方向的定位意见,培养对象符合岗位选拔条件,职务晋升条件,并且按公司干部管理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到上一级管理岗位并且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优秀的,对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导师进行一次性奖励。
第十四条 奖励标准为每培养一名符合奖励条件人员,对导师给予X元一次性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青年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