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同管理,有效防控合同风险,充分调动各经营单位积极性及主动性,促进集团公司经营工作健康发展,特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经营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各经营单位签订的物资购销合同、相应的仓储运输合同及其他经营合同。
第三条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机关事业部、合资(控股)公司(以下统称“经营单位”)所有经营合同均通过“供应链集成管 理系统”进行评审。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集团公司主要职责:
负责合同标准化管理,制订标准合同范本;审定合同评审流 程;评审需集团公司评审的合同;监督检查各经营单位合同管理 及执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经营单位合同管理进行相关考核 工作。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责及管理重点:
法律合规部:参与经营事项预评估;参与经营合同评审; 合同条款的合规性;法律合规风险;拟定标准合同文本。
财务部:参与经营事项预评估;参与经营合同评审,把控
合同结算条款及相关条款风险;付款手续管理。
集中采购中心:参与经营事项预评估;参与经营合同评审, 把控物资质量和供应保障、采购合同价格及相关条款风险;采购合同管理。
营销管理部:牵头经营合同管理;参与经营事项预评估; 参与经营合同评审;审核合同评审流程;审核合同 ……此处隐藏6021个字…… 集成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审。
对于合同未通过集团公司“供应链集成管理系统”进行网上 评审直接执行的、达到集团公司评审条件却未经集团公司评审的 以及违规签订集团公司禁止签订的合同的,严格按集团公司相关 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子公司及合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经营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报集 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五条 集团公司海外经营合同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海外事业部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