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业务往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业务往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资委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委管企业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业务往来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和股份公司党委、纪委要求,集团公司党委决定开展企业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业务往来专项整治。现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人员范围及事项
(一)本方案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集团公司本级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
(二)本方案所称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是指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与企业领导人员有特殊关系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员等。
(三)本方案所称所办企业,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以合资、入股、承包、租赁等形式所办的企业或组织。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20XX年3月下旬至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领导人员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各单位在5月4日前结束自查自纠工作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送情况报告(含附件2张表格)。
(二)监督检查(20XX年5月至8月)集团公司党委选择部分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及2017年领导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
(三)……此处隐藏576个字…… nfotextkey>报告(含附件2张表格)。
(二)监督检查(20XX年5月至8月)集团公司党委选择部分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及2017年领导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工作、建章立制(20XX年11月至12月)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推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对发现和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同时,督促各单位党委持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工)委要强化组织领导,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人员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开展自查自纠。纪(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级党(工)委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凡是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一律不能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
(三)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规党纪、康洁从业教育,促使领导人员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四)各单位党(工)委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集团公司直属机关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机关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