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总经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确保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并设总会计师和总经济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聘任和解聘、评价、考核、奖惩,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的监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与总经理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行事。
第四条公司决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讨论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研究有关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总经理的职责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法》规定的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此处隐藏3336个字…… 、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归档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十五条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会议纪要转发和一定会议传达的内容外,对其他事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第四章会议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并由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提前将议题通知副总经理或有关部室准备提交会议研究的材料。副总经理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后纳入会议研究议题。
第十七条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议题,须事先经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并形成可供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选择的方案。
第十八条经理层要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采取集体讨论、总经理决策的议事方式,对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讨论研究的事项意见不一致时,由总经理决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会议决议执行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就公司资金运用的计划、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决议后,向董事会汇报并提交有关议案。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的事项,有关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议的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总经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