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X现代企业制度,全面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提高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水电S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份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同志为核心的D保持高度一致,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是党委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发挥领导作用的主要形式,董事会、经理层在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重要议题必须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听取党委常委会意见建议,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三条 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遵循以下议事原则:
(一)民主集中原则。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委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善于集中集体智慧;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
……此处隐藏7984个字…… 理人员的履职待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方案。(人力资源部)
7.所属单位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等事项。(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8.系统内外企业重组、收购并购,对外签署、做出关键商业安排或承诺,或报出非约束性报价。(战略规划部、相关部门)
9.公司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企业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法律合规部)
10.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作为纠纷主体、诉争标的额巨大(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规事件。(法律合规部)
11.迎接上级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计部)
12.项目投资、项目收并购。(投资部)
13.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大额资金调度按公司相关制度和流程办理,单宗超过3000万元的资本性支出(不含投资项目的股权类支出)等事项。(财务部)
14.公司融资事项。(财务部)
15.捐赠事项、预算外担保事项。(财务部)
16.安全、质量、节能环保相关重要工作,较大及以上事故、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事项。(运营部)
(三)经各治理主体提议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的其它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