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中共XX股份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精神,现结合企业实际,制定《XX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第二条党委的主要任务: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共产党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
第二章议事原则
第四条议大事.谋全局、把方向,积极参与公司带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议事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议大事原则。党委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本着决策共谋、责任共负、风险共担的原则,从公司实际出发,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为公司改革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正确贯彻执行。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通过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讨论,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酸、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集体议事,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 ……此处隐藏4687个字…… 得向任何人扩散。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七章监督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对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委成员应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
第十八条党委成员应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向党委汇报各自执行决定、决议的情况。党委书记要对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党委(扩大)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第十九条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于党委决定、审议、讨论的重大问题,必须按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提交党委会(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借个人分工负责而擅作主张,自行其事,以保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班子整体合力。
第二十条党委任何成员都不能代替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凡重大问题没有按《议事规则》进行民主讨论而擅自决定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视其情节,将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二十一条党委成员贯彻执行本规则的情况,要作为每年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进行检查,并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议事规则经集团公司党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议事规则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