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某集团团委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组织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性,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提高团员青年的整体素质,发挥其先锋队模范作用,为党输送人才。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共青团和青年相关工作,根据团章 及上級团组织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条 例。
第二章 团委职责
第二条 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第三条 宣传、执行上级党团組织指示,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和生力军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团员青年向英雄模范学习,继承团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
第五条 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坚持走X的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以及国内外敌人的破坏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
第六条 了解和反映青年职工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第七条 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
第八条 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九条 加强对所属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通过各种形式的……此处隐藏6196个字…… p>第三十八条 团委应协助基层团支部做好推荐前的教育工作。以党章 为基本教材,通过团课学习、专题辅导、党课教育等方式,增进团员青年对党的了解,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推荐前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九条 推优程序:
1、团支部委员会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将推荐对象的具体情况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部委员会进行研究,并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共青团员、青年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团委审查。
5、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议。并在《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登记表》分别送给党委组织部门和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
第四十条 团委在协助基层团支部做好推荐工作过程中,要按照“推优”的有关程序,严格把关,按照党员标准,全面、发展地衡量,以确保“推优”的质量。
第四十一条 团委要加强与党、团支部和公司组织部门的联系,建立“推优"档案,定期反馈情况。要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使推荐工作逐步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标准发生与上级法规、规定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标准自X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