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某局机关本部机构设置 定员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
集团公司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调整情况
1.战略规划部与法律合规部合并,成立为战略法规部,同时挂集团公司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改革办”)和企业管理实验室的牌子,将企业设立、撤销职能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调整至战略法规部;
2.人力资源管理部(党委干部部)与党委组织部合并,成立人力资源管理部(党委组织干部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站挂靠人力资源管理部(党委组织干部部);
3.成立投资管理部,原经营开发中心投资相关职能、参股企业产权管理及财务部相关投资业务财务管理职能纳入投资管理部;
4.财务部与资金结算中心合并,成立财务部;
5.安全质量监督部(安全生产稽查大队)更名为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安全生产稽查大队),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增加节能减排职能,增加安全生产稽查人员;
6.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与团委合署办公,成立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团委),将企业年鉴、史志的编撰、发行职能调整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7.工会撤销综合部、权益保障女工部、生产宣传部,成立工会工作部(体协);
8.经营开发中心更名为经营开发部、国际事业部更名为国际部,纳入机关行政职能部门管理;
9.社会事业部、培训管理中心纳入机关社管后勤机构管理,实行单独经费预算;
10.试验检测中心并入勘察设计院,待条件成熟后成立专业化分公司;
11.成立法律服务中心,列事业部制部门管理,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定编10人,主任由总法律顾问兼任。
事业部制机构定编
1
法律服务中心
10
2
集团公司机关本部岗位设置序列
一、局机关岗位设置序列
第一序列:三总师副职,部门正、副职,科长和科员
第二序列:管理服务人员(含司机)
二、科长和科员岗位说明
科长是指对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有较为深入的了解,能够对科室的各项具体业务准确把握和处理,能够组织实施好科室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科长设置依据部门业务工作需要确定,设置数量不多于部门内设科室数量。
科员是指对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熟悉,能够负责处理好科室内分工负责的具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