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某局财务人员交流培养锻炼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工程S局集团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工程X财[2019]232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财务系统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程X财[2019]288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财务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促进各单位财务系统间相互借鉴学习,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财务人员交流,促进财务管理能力提升。
二、人才储备库
为加强财务系统人才梯队建设,不断优化财务队伍结构,选拔担当作为、业务精湛的财会人才,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品德能力突出、层次结构合理、一职多能的高素质财务队伍。针对集团公司内副科职及以下财务人员设立人才储备库,每年选拔一次,作为财务后备优秀青年干部重点培养。
(一)入库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财经类专业。
5.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在单位考核中成绩优秀的。
7.40岁(含)以下。
(二)入库人员优先条件
1.取得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双专业者优先。
2.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证书者优先。
3.具有其他特长者优先,如信息化业务能力突出、写作能力强、沟通能力突出等。
三、人才交流制度 ……此处隐藏2090个字……
4.3月31日前,集团公司财务部将维护后的人才储备库信息进行发布。
(二)人才交流程序
1.每年3月份,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组织开展人才交流工作。
2.3月5日前,各单位将可提供交流的岗位数量、岗位职责报送至集团公司财务部。
3.3月10日前,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岗位数量情况,向各单位征集交流人员信息。
4.3月15日前,各单位确定人才交流人员,并将人才交流人员信息表和汇总表报送至集团公司财务部。
5.3月31日前,集团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岗位情况和人员情况,统一安排人员交流单位和交流时间。
六、考核、评价
各单位根据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表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交流期结束后,出具考核评价材料。将考核结果以函证的形式发送到各交流人员的原单位,并抄送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考评内容可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出勤情况、工作业绩、重大任务的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要公平、公正、严肃认真,对交流人员给予客观的评价。
七、后勤保障制度
(一)工资待遇
交流期间交流人员保留原职,做好工作交接,各单位对交流人员的工资薪酬维持原标准发放,其中绩效工资不低于平均绩效考核标准发放。原则上交流结束后,返回原工作岗位。
(二)报销探亲费用
交流期间可报销探亲费用,报销标准执行原单位规定,费用在原单位列支。
(三)食宿安排
由接收单位做好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食宿方面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原则上对交流人员按照员工伙食标准提供伙食,由接收单位提供交流人员的员工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