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2020年党委巡察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集团公司印发《所属各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的要求,切实巩固巡察成果,加强三级公司及下属单位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特制定公司2020年巡察计划。
一、巡察组组成
(一)成立巡察组
巡察前,根据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成立巡察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纪委书记、总会计师等副职领导担任
副组长:纪委副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担任
成 员:纪委监察部、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干部部)、审计部、成本管理中心、物资设备部、财务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副职以上人员或业务骨干。
(二)巡察组成员分工
组 长:主持巡察组全面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或受组长委托阶段性主持巡察组工作。
信访受理人:负责定时开启意见箱、邮箱,及时接听电话,做好有关信访举报的登记和受理工作;
综合负责人:负责组内综合事务,负责与巡察办、被巡察单位联络组的联络沟通工作,按照巡察组明确的意见起草巡察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巡察报告、巡察意见反馈稿等材料;
巡察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重要资料的查阅范围由组长决定。
二、巡察内容
(一)维护以X同志为核心 ……此处隐藏2182个字…… ey" href="http://www.cedoc.cn/" target="_blank">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发挥“两个主体”作用。公司机关本部各职能部门是督导问题整改和验收的主体。巡察组成员要正确区分党委巡察和业务检查的关系,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时限要求,及时做好反馈和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加大巡察成果运用。应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要以客观审慎的态度,对问题事项既成的错误事实和产生的负面影响不遮不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可追溯性问责,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要对照发现问题进一步开展自查,对在类似业务或环节中存在的同类问题实施整改。
(四)推动整章建制。要结合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角度,针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实施整改,对发生频率较多或较为普遍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加大执行力度,推进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沟通联系。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与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的定期联系,及时反馈在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