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文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

工程局电务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2020-04-04 16:55:23人力资源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以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为员工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工作条件,消除和预防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为员工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工作条件,消除和预防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杜绝发生职业病及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的参加施工生产,有效保障劳动生产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对劳动保护方面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应执行当地规定或标准。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安质部为本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及监督实施。

第四条  各级安质部门对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 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核项目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下达劳动保护技术经费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物设部负责公司本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建立本部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监督基层公司(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规定。

第七条 人力部规范企业员工招聘工作,杜绝聘用童工,禁止非法用工。负责提供人员及工种的变动情况,以便从业人员能及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 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安全防护投入计划和劳动防 ……此处隐藏8955个字…… er"> 

 

 

注:1、“√”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的防护性能:cc—防刺穿 fy—防异物 jy—绝缘 cj—防冲击 fz—防砸(1~5级)  ny—耐油 fg—防割 hj—焊接护目 sj—耐酸碱   ff—防辐射 hw一防红外 zr—阻燃耐高温  fh—防寒 jd—防静电 zw—防紫外 fs—防水 jf—胶面防砸

2、高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合理选用和佩带相应种类的安全带。

3、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做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

4、考虑到一个工种可能会有不同的作业环境、不同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不同的劳动强度,以及各省市气候环境、经济条件的差异,本标准对各工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种类是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定使用期限。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