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社会保障扶贫自查报告
县民政局社会保障扶贫自查报告 根据全县扶贫攻坚工作要求,我局对20xx年民政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低保政策兜底。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年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保障标准不低于全市农村最低保障标准低限。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及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重点贫困家庭按家庭人口数足额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到2020年,实现脱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二)实施特困供养人员兜底。全面落实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政策,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到2020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100%。 (三)实施医疗救助扶持。加大医疗救助扶持力度,在做好农村五保、低保对象救助的同时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 ……此处隐藏2517个字…… 一般贫困对象2837人次,支出大病医疗救助资金375.5万元。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残联,各乡镇配合,对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现已审核审批11800名困难残疾人符合发放标准,按60元/月/人的标准执行,全部实行银行打卡直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县民政局将按照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相关要求,逐步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农村建卡贫困户标准“两线合一”,做到民政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促使民政救助对象通过社会救助和扶贫支持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 (二)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对五保对象和孤儿等特殊人员建立完善供养标准自然增长制度,保证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中等家庭生活水平。 (三)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额资助特困供养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农合保险。落实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特困人口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的自付费用,再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全额救助,实现特困人员住院“零支付”,有效缓解城乡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 (四)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因重病、住房、年老体弱、重残、教育等支出型贫困家庭享受所有社会救助政策后依然贫困的,实行摸底调查,出台相关政策,实施精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