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x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D、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委办〔20xx〕9号)、x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x教督委办〔20xx〕5号)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以下简称“全面改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底线要求”达标情况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要求,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了三个专项督导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在督导过程中以学校为单位落实“底线要求”,对包括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在内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的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经查,我区义务教育学校(10所初级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7所中心小学校、19所教学点)“2 ……此处隐藏2182个字…… 12612平方米,投资554万元,购置教学设备1990台/件/套,投资384.15万元。 (二)工作进展情况 20xx-20xx年我区规划项目校舍类10所,设备类9所。设备方面:截止目前,已全部采购完毕,完成投资包括规划9所学校在内的29所学校采购,采购金额2400余万元,其中中央全面改薄资金384.15万元;校舍建设类:截止目前,校舍类10所学校与“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建设,10所学校均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投资2198万元。全面改薄中央和地方总投资4598万元。 三、项目质量管理情况 (一)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所有学校建设项目执行校长责任制。校舍建设类项目按照《招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有相应资质;设备采购类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招标采购。所有中标单位通过相关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所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合同制,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同时,及时公开教育办学标准、规划建设情况、校舍建设进度、设备设施采购等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校舍建设项目竣工和设备采购类项目完工后,均按要求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所有财产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入账。 (二)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我区“全面改薄”项目资金规划制定了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由市、区落实的规划投资,按资金支付进度列入了本级财政预算;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项目实施完成后,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结余资金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