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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工程局项目部安全质量稽查实施细则

2018-12-19 15:15:18企业管理
     1总则     1.1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隐患,督促项目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责任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1总则

    1.1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隐患,督促项目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责任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编制依据:根据《XT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实施办法》(XT一安[2017]218号)。

1.3 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在公司安全质量总监、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1.4本细则规定了对在建项目的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的稽查管理。工程进度、精细化管理、作业层建设、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指导和稽查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规定。

2、机构、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2.1公司设立安全质量稽查队,设置队长1人(公司安全总监兼任),副队长1人(专职),成员2人。

2.2稽查队职责

   2.2.1稽查在建项目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和单位管理文件情况。

2.2.2重点稽查公司重难点项目、风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关键施工环节管理,以及在信用评价、媒体报导、隐患突出、事故后恢复、市场经营等受到公司关注的项目。

2.2.3稽查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控制、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争先创优、企业信誉等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管理体系中的机构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方案措施、资格证件、过程控制、检查整改、应急预案、记录管理等情况。

2.2.4稽查项目落实公司文件通知、电报等情况。

2.2.5检查项目施工现场消除“三违”现象,以及职业健康、质量、环保等制度现场落实情 ……此处隐藏2314个字…… 行为,下达《稽查通知书》进行处罚。

4.4有权对违反《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在排查系统内进行扣分处理。

  5稽查标准及奖惩

  5.1稽查标准依据《项目安全质量稽查评价表》进行。

5.2稽查周期为每季对重点项目覆盖检查,每半年对施工正常的项目进行覆盖检查。

5.3稽查方式为现场稽查和委托稽查。

现场稽查为稽查队依据稽查计划和项目施工组织安排,到项目所在地对项目进行管理资料和现场施工的稽查。

委托稽查为对符合委托条件的项目,由稽查队通知项目部按稽查表的规定进行的自查。委托条件如下:

1 非铁路营业线,安全风险等级为三级及以下,无危险性较大及以上的分项工程连续作业;

2施工任务不饱满、界面不充分导致的作业不连续,且未形成一定规模的实体工程;

3 工程规模小,且无安全质量、环保和文明施工方面的投诉、来函通报、约见法人等记录;

4、其他。

5.4 对项目下发的稽查通知书中需项目整改的问题,同步上报至隐患排查系统。特殊情况未在隐患系统上报的,项目部应按要求整改。

5.5 项目部整改完成后,将整改后现场照片、完善后的方案措施扫描件,依照《安全(质量)检查(稽查)通知单》问题顺序插入到文档中,并附相应说明,回复公司稽查队。

5.6奖惩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

  6、附则

  6.1本细则由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负责解释。

  6.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T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实施细则》(安[2014]94号)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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