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项目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2018-12-19 15:07:31企业管理
1.范围 为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生产、生活后勤、机关等区域的环境保护。 2.总则 2.1公司的环
1.范围为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生产、生活后勤、机关等区域的环境保护。2.总则2.1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在国家、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基层公司逐级负责的管理模式。2.2公司提倡企业贯彻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使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有序可控。2.3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治管并重”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提倡清洁生产,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2.4公司环境保护的基本任务是: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废水、废气、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植被破坏等环境的污染和危害。2.5企业的环境保护目标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任职责任制中,实行逐级负责制。2.6公司鼓励和支持围绕环境保护开展课题攻关、技术创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3.组织机构和监督管理保障3.1公司设立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在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的要求,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能。3.2基层公司(项目部)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机构,接受上级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指导。3.3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应熟悉专业知识,懂生产业务,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原则,并保持相对稳定。4.职责和权限4.1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4.1.1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参与制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的办法、目标和措 ……此处隐藏5502个字…… p://www.cedoc.cn/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报告》;8.4 合规性评价报告8.4.1合规性评价的内容a) 基层公司(项目部)按监测计划的时间安排,对本单位(项目部)施工过程、临时场所的环境因素适时进行监视和测量,依据环境管理方案中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价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b)综合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按监测计划的时间安排,分别对固定区域、临时场所的环境因素进行监视和测量,依据环境管理方案中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评价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8.4.2 合规性评价结论合规性评价结论分三种:a)合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程度达90%以上(含90%);b)基本合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程度达70%以上(含70%);c)不合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程度不足70%。8.5 改进公司在管理评审中,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评价情况予以评审,对不符合的情况责成相关部门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分别对固定区域、临时场所措施实施后的有效性予以验证。